回到酒店,阮沅给自己画了个妆,因为本来就是混血,所以她只需要用深色系的修容液打了个底色就和当地女子的肌肤颜色相仿了。
再换上短上衣、底裙,罩上轻薄的纱丽,戴上她在印度时买的假发,束成发髻,包上头纱。
镜子里顿时出现了一个皮肤略褐,眼神深邃,身材婀娜的美女。
将准备好录音笔,针孔照相机等器材贴身藏好,阮沅去了招工的制衣厂。
前来应聘的妇女居然不少,其中甚至还有不少看上去才刚满14岁的少女和身怀六甲的孕妇。
负责招工的是一个满脸横肉的胖子,看肤色不像是当地人。
每个应聘的女人都会被要求在一旁的缝纫机上缝几块布料作为测试。
通过测试后,会有一个山羊胡子的老头儿给扒眼睛看耳朵一番,应该是防止有什么传染病。
前面有些女人大概不识字,那胖子很不耐烦地读了几条合同上的条例,主要是工资和工作时间什么的,便催促着女人赶紧按指印。
阮沅简直疑心自己是身在大航海时代贩卖黑奴的船只上。
轮到阮沅了,她低眉顺目地坐在凳子上,故意局促不安地轻颤着,又努力模仿扎卡的发音腔调,用英语磕磕绊绊地将自己描述成一个从印度和男友私奔偷渡到孟加拉国的女人达妮。
因为印度至今仍然存在的种姓制度,不同阶级的青年男女相爱厮守很不容易,所以私奔不算什么夸张的事情。
胖子只是眼睛灼灼地在她脸上、身上四处流连,然后和蔼地让她去踩缝纫机。
阮沅“温顺”
地照做了。
踏缝纫机和和骑自行车一样属于运动记忆,学会了之很难忘记,所以阮沅轻易便过关了。
胖子将合同推到阮沅面前,还不忘表示因为她不是当地人,本来是拿不到一个月65美元的收入的,但是他大发慈悲,帮她一把。
阮沅立刻很识相地笑了笑,抓起水笔,在签名处“蹩脚”
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达妮。
然后她拿到了属于自己的那份合同,带着简单的几件换洗衣裳,被一个粗壮的女人领着去了“职工宿舍。”
说是宿舍,其实不过是一间间二十平方米的小屋,每一间里面却放着四架上下床,也就是说八个女人共享二十平方米。
阮沅飞快地心算了一下,嗯,人均二点五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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