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娃漂亮的跟年画上的金童似地。”
女人继续说,笑眯眯的眼睛里透着真诚,“书群啊!
你现在抱你们家天天出去是不是被抢啊?你们家天天可把你们夫妻两个的优点都选跑了。”
“恩。
倒是很多人喜欢天天。”
秦书群,也就是现在秦天的母亲笑着点头,“不过,这小家伙一个人的时候很爱笑,人一多就夸着一张小脸。”
“呵呵!
那一定是被那群疯婆子们惹烦了。”
女人笑道,“你这会儿还是少出去一下,娃娃才一个多月,脸皮嫩着呢,天儿又冷。
一群姑娘们(结婚的女人)虽然喜欢孩子,可下手时总是没个轻重的,别把孩子伤了,到时候有你哭的。”
秦书群倒是没有反驳,因为就在前几天她把孩子抱出去,回来却发现孩子的脸上多了好几个指甲印,这可是她身上掉下的肉,别人不心疼,她可心疼的直掉眼泪。
“这几天变天。”
秦书群低头掩饰着自己的情绪,一边拉鞋底一边说,“我也不敢把孩子抱出去了。
不过,小家伙很好哄,哭的时候,念书给他听,他好像听得懂似地,总是听的特别认真。”
“是吗?”
女人一脸惊奇,转头对自己儿子说,“听见了没连霆,你看弟弟这么小就爱学习,你要再不爱学习,以后肯定会被弟弟嫌弃的。
你要多读书了,以后还能来给弟弟念故事。”
⊙﹏⊙b汗!
秦天听的一脸黑线的瞄着对面的女人,他才一个多月好吧这位大姨,这么小您就忍心给拉仇恨值啊?听故事怎么了,小孩子不想睡觉还不能听故事了?这会儿的娱乐活动也就是书本上的故事和家里那台据说是从别人家临时借来,放在他们家的收音机里讲的故事了。
可惜他这个便宜老妈每每在收音机播放到关键时刻就把收音机给关了。
而给读的故事,都是幼稚无比的故事。
唉!
他没办法,只能权当解闷了!
女人临走的时候,一边跟母亲说,明天要是下雨不去上工的话,一边让他们家孩子去拿什么书过来。
不过,她走的时候也把家里的收音机拿走了。
秦天这才知道那收音机是这女人家的,而女人就住在他们家隔壁。
听语气是北方之地来的下放的知青。
过年的时候人家回城里去了,所以把收音机放在他们家。
听到知青以及他们家隔壁什么的,秦天才想起,前世他们家隔壁似乎真的有那么一家知青,不过,那家人在他两三岁的时候就搬走了。
那家人走了之后,村子里就把他们的房子给了别人,不久之后自己一家也搬到村头爷爷奶奶他们家附近去住了。
而那时之所以记得那家知青,是因为在自己上小学的时候,对方回来过一次,当时母亲给介绍过,以及后来小爹(父亲的弟弟)家的儿子在外面上学,正好是在那家知青所在的城市,然后就托那家人给堂弟找了好工作。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