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陆淮洲拿在手上的那东西,第五天小声嘀咕:“羽毛?”
“羽毛笔。”
陆淮洲纠正道。
后知后觉自己的得意的声音有点大,陆淮洲左右看了看,还好没有吵醒周围的人。
他这才小声给第五天科普起这支羽毛笔的来历。
那位餐厅老板名叫刘华中,看着是个人类,其实本体是一只鸽子,是那种活了很多年的老鸽子。
在它作为一个普通鸽子刚出生的时候,欧洲正是使用羽毛蘸墨水的年代。
简而言之后来他机缘巧合成了妖,又通过自身努力在欧洲这片土地上扎根立足,拔自己的羽毛做笔。
偶然一次他发现,自己左边翅膀的羽毛如果自然脱落的话,用来做羽毛笔可以随着主人的意想自动书写,这件事他瞒了很久,因为怕被人薅毛。
他知道,不管自己如何说一定要是自然脱落的才行,都会有那些好事之人要亲自拔一根看看才信。
但后来还是被陆淮洲知道了。
陆淮洲倒是没有非要拔下来一根看看,他只是跟刘华中说,要是再掉落羽毛的话,记得送给他一根。
至于报酬,他会帮着照看一下远在故乡的刘魈。
没错,陆淮洲还知道了他和刘魈的关系,这让刘华中没有多余的话说,就答应了。
为了证明自己所言非虚,陆淮洲手腕微动,羽毛飘到了第五天附近。
他的手再动,羽毛的尖端就在第五天的手背上写下了他的名字。
那笔触的感觉痒痒的,第五天忍不住去挠,然后发现,这个字迹好像擦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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