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传统医药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
建立完善的不良反应监测网络,覆盖各级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
加强对医务人员和企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不良反应监测意识和报告能力。
对收集到的不良反应信息进行及时分析和评估,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采取暂停销售、召回等措施,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22.传统医药价格政策调整与优化
合理调整传统医药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对于纳入医保目录的传统医药产品,建立与临床价值、成本效益相适应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综合考虑药品的研发成本、生产成本、市场需求、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药品价格。
同时,加强对医保目录外传统医药产品价格的监管,防止价格虚高或恶意低价竞争。
完善传统医药服务价格政策。
根据传统医药服务的技术难度、风险程度、劳务价值等因素,合理制定中医诊疗服务项目价格。
适当提高体现中医特色和优势的诊疗服务项目价格,如针灸、推拿、中药熏蒸等,体现传统医药服务的劳务价值,调动中医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同时,规范传统医药服务价格行为,加强价格监督检查,防止乱收费现象。
加强对中药材价格的调控。
建立中药材价格监测体系,实时掌握中药材市场价格动态。
通过信息发布、预警预报等方式,引导中药材种植户和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和经营,避免盲目跟风种植导致价格大幅波动。
在中药材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采取储备调节、进出口调节等措施,平抑价格,保障中药材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推动传统医药价格政策与医保政策协同。
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对疗效确切、价格合理的传统医药产品和服务,优先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适当提高医保报销比例。
探索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等多元医保支付方式,引导医疗机构合理使用传统医药资源,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同时,加强医保基金对传统医药费用的监管,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合理使用。
23.传统医药产业用地政策保障与优化
保障传统医药产业发展用地需求。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安排传统医药产业用地,预留足够的发展空间。
对新建传统医药企业、产业园区、科研机构等项目,优先保障土地供应。
鼓励利用闲置厂房、商业设施等存量土地发展传统医药产业,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优化传统医药产业用地供应方式。
根据传统医药产业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灵活采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多种土地供应方式。
对于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的传统医药产业项目,可以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应土地,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同时,完善土地供应程序,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土地供应效率。
加强传统医药产业园区用地管理。
明确传统医药产业园区的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引导企业向园区集聚发展。
加强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对土地利用效率高、产业发展好的园区,在土地指标分配上给予倾斜;对土地闲置、低效利用的园区,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同时,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园区的承载能力和吸引力。
鼓励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发展传统医药产业。
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相关政策的前提下,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入股、联营等方式,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用于发展中药材种植、加工、传统医药健康旅游等产业项目。
通过这种方式,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推动乡村振兴。
24.传统医药环保政策引导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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