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这样,那这大概就是上天给他的一个机会,一个将慕以骞掌握在手中的机会。
他兴致勃勃地想要在这个世界重新生活,很认真地搜索着关于慕以骞的消息,将能够回忆起来的关于慕以骞的兴趣爱好记录下来,并且一点点补充完整,以便到时候在跟慕以骞认识的时候,能够以一个完美的形象出现在他的面前。
慕以骞喜欢猫,他家里养了一只狸花猫,是某天这猫躲进他的车里,于是就这么在慕家留了下来。
他喜欢健身,但是不喜欢去健身房,据说慕家的其中一个房间被改装成了健身房,有空的时候就会在房间里健身,看书的时候岑凯安不止一次看到花黎感叹慕以骞腹肌练得特别好。
而最重要的是,慕以骞喜欢有主见,并且安静不打扰人的人。
自从确认过,自己是穿到了以花黎跟慕以骞为主角的书里之后,岑凯安就很认真地在以慕以骞的这些喜好生活。
原本以为应该很快就能见到慕以骞了,毕竟慕以骞作为慕氏的继承人,肯定是需要到处出差的,但是一直到骆导的戏拍完,他都没有听到关于慕以骞的消息,直到这一次的新闻。
新闻里说花影后的闺蜜带着她的儿子来探班,花恬能够称得上闺蜜的,自然也就是佘夏了。
而佘夏的儿子,就是慕以骞。
这是一个非常难得的机会,他是绝对不能错过的,不然谁也不知道下一次的机会在哪里,慕以骞的行程不比明星,明星的行程如果有钱的话,还是能找关系找到的,但是慕以骞的行程肯定是保密的,除了他身边跟着的助理,应该就没人知道了。
所以他需要抓住每一个时机。
就算,现在酒店的工作人员对他进行这样的污蔑,他也不能放弃,不然,谁知道他跟慕以骞会不会就这样直接错过了呢?
岑凯安杵在花影后的房间门口,不肯走,声称花影后肯定有自己手机的下落。
然后,酒店的工作人员看他的眼神更不对了。
虽然没当着他的面说,不过那些看他的眼神,显然是脑补了一些不太健康的东西。
“这什么手机啊,还一定要找回来,来回的机票就够换一部新手机了,该不会这手机里藏了一些见不得人的东西,所以才这么着急要找回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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